通知公告
【114-70】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羽毛球比赛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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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体育局:
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羽毛球比赛将于2022年8月24日- 9月2日在泰州靖江市举行。根据第二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羽毛球项目竞赛规程和组委会有关规定,为保证比赛顺利举行,经省体育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
(一)请裁判长于8月21日、仲裁委员和裁判员于8月22日12:00前到靖江扬子江大酒店报到(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中洲西路48号,联系人:吕婷,联系电话:13852633372)。
(二)请各代表队于8月22日12:00前到靖江滨江花园酒 店报到(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同康路1号,联系人:施佳燕,联系电话: 13812395441)。
(三)报到时,各代表队须向大会交验教练员注册证、运动员注册证、第二代含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运动员健康证明,江苏省第二十届青少年部运动会羽毛球比赛健康申报表、运动员反兴奋剂承诺书、参加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予参赛。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各市运动队至少于报到前 14 天进行集中封闭训练, 技术官员须在报到前14 天实行健康监测,报到前7 天进行自我 封闭管理。
(二)健康监测。所有参会人员、工作人员(含媒体人员、驾驶员等,下同)和服务人员(住地酒店和赛场,下同),于赛前14天起利用省运会防疫小程序,采取自查自报、组团单位负责的方式进行健康监测,填报相关信息。
(三)疫苗接种。各代表团、工作组、单位负责查验参赛人员、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并将接种信息上传至省运会防疫小程序。所有参赛人员、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原则上均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强化免疫接种。未完成接种者需上报原因或相关证明,经组委会批准方可参加省运会相关活动。
(四)核酸检测。所有人员赛前14天、7天由各单位组织对赴赛区人员进行核酸监测,报到前72小时内进行2 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抵达赛区时的接待酒店进行核酸检测。参赛期间(办理报到后)前7天开展 3 次核酸检测(第1、3、7 天各检测1 次。如超过7 天,离开赛区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相关经费
(一)在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伙食费90元;
(二)超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320元;
(三)赛事裁判员交通费报销和酬金标准参照《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及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1、交通费报销标准:
苏州市,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400元/人;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淮安市350元/人;镇江市,扬州市300元/人;泰州市辖市200元/人,泰州市区150元/ 人。
2、酬金标准:
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委员和技术代表为每人每天280元,裁判员为每人每天220元。兴奋剂检查人员酬金标准为每人每天250元。
(四)请各代表队报到时将应缴纳费用一次性缴清,中途离会不办理退费手续。
附件:
1.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羽毛球比赛报到须知
2.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羽毛球比赛运动员反兴奋剂承诺书
3.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羽毛球比赛参加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4.参赛人员证件申领信息登记表
靖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6日